无锡 |徐州 |连云港 |盐城 |连云港 |连云港   首页 | 资讯 | 新房 | 租售 | 家居 | 写字楼 | 别墅 | 商铺 | 论坛 | 人才 | 视频 | 理财
新闻中心
>> 金融政策法规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13951598198
 
国土资源部多项调控再度把紧土地“阀门”
http://www.lyghouse.net 时间:2008-6-25 12:30:00 点击[0] 评论[0] [发表评论]
 “国土资源部近期出台的几份文件,进一步精准地规范了土地市场。”多位业内人士对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的几项措施都发出了如此感慨。 

  让业内人士深有同感的“几份文件”,指的是日前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处分办法),以及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处分办法和示范文本分别从今年6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  
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过三年 
  新出台的示范文本中明确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而且规定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从长远看,这样的合同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四强表示,“对于实力不够的开发企业,会限制其盲目拿地;而一些品牌房地产企业则需要调整项目的开发节奏,以适应合同要求。” 

  有的开发商一下子买进几千亩的土地,然后分期开发,一块土地可以做多年。这种囤地招数一直以来饱受各界诟病。业内人士分析,示范文本出台后,如果开发商再这样操作,将为此支付高昂的成本。 

  对示范文本引起的连锁市场反应,一种持乐观态度的意见认为,会在较短的时间有较多的房屋面市,市场竞争加剧,促使产品质量上升,并且房价不会猛涨,会更加合理;另一种观点则称,还是需要像以前施行的多项调控政策一样,看开发商如何应对再做判断。  
土地管理不作为将受严惩 
  被认为是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准入门槛的,是明确土地管理不作为将受严惩的处分办法。  
  
  处分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四)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对于绝大多数开发商来说,土地招拍挂等规范的市场化操作手法已十分娴熟。不言而喻的是,施行处分办法,制止土地市场规则之外的恶性竞争,有利于促进房地产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   
北京:大户型开发将受限制 
  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而言,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与处分办法、示范文本形成了以土地为主线的环环相扣的调控组合拳。 

  标准规定,今后在北京旧城外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按平均每套100平方米控制,同时,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此前曾被有些人将套均面积100平方米误读为每套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但即使是套均面积,也有观点称,这是继2006年国家“70/90”政策后,政府相关部门对商品住宅套型面积最严格的规定。 

  北京思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李昕炜表示,这可能会对项目开发决策带来影响。“比如旧城外的普通商品房70%做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如果没有套均面积限制,另外30%的操作空间是非常大的。”但另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大户型会不会像此前禁止用地供应的别墅一样,因稀缺而身价飙升。
 
责任编辑:郑坤婷
新闻来源:
点击查看更多 相关信息
 
更多新闻尽在 房产资讯, 楼盘资料尽在 新房信息, 买房租房尽在 二手楼市
 | 发表评论
您的称呼: 匿名发表
评论标题:
评论内容:
《连云港房产》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连云港房产》"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连云港房产》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可以自由转发,需本站同意方可。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连云港房产》",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连云港房产》"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连云港房产》联系。
新 闻
新 房
二手房
  楼市直通车 更多>>
  直播专题 更多>>
  热点专题 更多>>
  即时新闻
  促销信息 更多>>
【公司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方法】  【精彩历程】  【站点导航】  版权声明】  【网络营销】 
城市房产网站群: 无锡站徐州站连云港站连云港站盐城站连云港站
© 2003-2020 www.lyghouse.net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000888号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苏B2-20070018  
客服电话:13951598198 Email:996311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