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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找谁处理
1、手机号为13669××××26读者:我在塘厦镇买了一套房,但现在楼板多处出现裂缝,经多方交涉至今没有结果。请问出现这种房屋质量问题应属哪一方的责任?找谁处理?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关于房屋质量问题,你可以根据《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要求有关方面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你直接找与你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方就可,如果出卖方拒绝处理,你应考虑及时提起相应诉讼以求法律的保护。
房子还未竣工何时交首期合适
2、手机号为13631××××03读者:我1月底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已付定金1万元,认购书上注明在30天内支付首期,但现在房子还没建好,大约要在2008年底才能交楼,我能否不那么快交首期款?如果拒交首期款算不算违约?
回复:你与出卖方签订认购书后,如果出卖方要求你支付首期楼款,一般双方应同时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你所认购的商品房尚未竣工,通常出卖方因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法律禁止进行买卖。因此,如果出卖方要求你支付首期楼款,建议你要求与其就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并要求其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反之,如出卖方拒绝与你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能出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责任不在你方,你也就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房办证遇麻烦
3.手机号为13649××××87读者:我通过拍卖买了一套房,契税都已经交了,并且已经完税,但去办证时房管局说要出示原来的房产证,但我现在根本没有原来的房产证在手,怎么办?
回复:如果你是通过拍卖公司组织的拍卖取得的房屋,建议你向拍卖公司索要原房产证;如果是人民法院拍卖的执行标的物,建议你向人民法院申请协助办理。
开发商拖延办证时间能否索赔
4.手机号为13559××××31读者: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已经1年多了,但是迟迟不能拿到房产证,多次催促销售人员,他们总是说房管局办理手续的时候延迟了。我到房管局询问情况,才发现开发商一直没有将有关文件报送房管局,而我的合同中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出卖人应当再商品房交付使用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由于自己已经入住,也不想退房,这种情况能否向开发商索赔?
记者咨询相关律师后回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在这个纠纷中,开发商延迟报送资料致使购房者不能拿到房产证,是否可以索赔主要是看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约定。从合同可以看出,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这非常明确,而且事实也清楚地表明开发商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资料,违约行为显而易见。恰恰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才让这位业主不能按期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所以开发商理应向该业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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